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5〕45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做好我县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要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我县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及时全面准确完成各项普查工作。
二、全面了解对象范围,严格落实普查工作
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强化组织实施,明确部门职责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对象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加强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成立诏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组织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优化方式、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享信息。县统计局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县财政局负责涉及普查经费有关事项;县发改局负责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有关事项;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县统计局、文旅局负责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有关事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有关事项;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有关事项;县林业局负责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有关事项;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涉及耕地信息等有关事项;县水利局负责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有关事项。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四、保障经费落实,完善工作机制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要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好普查各项工作。要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普查指导培训,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的宣传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诏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诏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俊乾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许昊鲁 县政府办副主任
沈甘平 县统计局局长
沈文鑫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沈若鑫 县发改局副局长
吴轲晖 县财政局二级主任科员
成 员:陈志忠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康德林 县机关事业单位登记中心三级主任科员
黄爱聪 县公安局副局长
沈贺能 县民政局副局长
林彬鹏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陈晓君 县人社局副局长
吴逸夫 县自然资源局二级主任科员
何瑞瑜 县水利局三级主任科员
林建忠 县林业局副局长
孙智勇 县海洋渔业局二级主任科员
黄惠斌 县市场监管局三级主任科员
许洪钦 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
吴张智 县统计局副局长
吴 欣 县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林海顺 县人武部副部长
陈凌义 武警诏安县中队中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吴张智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接任人员自然更替,并履行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