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诏2025G07、诏2025G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诏自然资地〔2025〕26号)收悉。结合2025年第五次县用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提出的关于诏2025G07、诏2025G08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
二、挂牌出让宗地诏2025G07地块,面积2.5894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餐饮用地(饭店、餐厅)、旅馆用地(宾馆、旅馆),出让年限40年;诏2025G08地块,面积0.3283公顷,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充换电站),出让年限40年。上述宗地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5〕243号)批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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