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近阶段,我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队查办了一批屠宰环节违法案件,捣毁了一批私屠滥宰窝点,有效保障了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为进一步维护生猪屠宰行业秩序,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查重处生猪屠宰违法行为
坚持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加大对我县各镇村私屠滥宰易发多发地点的检查和打击力度。深入整治违法屠宰行为,彻底捣毁私屠滥宰窝点,依法顶格处罚从事私屠滥宰活动或者为私屠滥宰活动提供场所、储存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设生猪屠宰点(场),加工制售病死猪肉产品的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部门联动、明确职责
根据县政府打击私屠滥宰专题会议精神,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队要进一步密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对屠宰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对私屠滥宰点的活猪及已屠宰的生猪,发现一起、查扣一起。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违规生猪制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应立即扣押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八条禁令》的要求规范处置,公安机关应给予协作配合。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对生猪制品销售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加大对全县农贸市场、农村摊点、超市等场所违法生猪制品的查处力度,杜绝未经检疫的生猪制品在市场上流通贩卖。
各乡镇要加大对本辖区内私屠滥宰场所、场地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特别是农业农村部门移交的私屠滥宰窝点,要立即组织拆除、捣毁。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检查力度,常态化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活动。私屠滥宰环节违法行为检查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召集,要求每个月不少于六次出勤执法。市场销售环节违法行为检查工作可结合市场监管局日常工作开展。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执行中发现推诿、敷衍、不积极作为的,由县效能办给予严肃问责。
相关工作要求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