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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诏政地〔2026〕52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诏自然资地〔2026〕53号)收悉。结合2026年第十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和2026年第六次县用地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关于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

二、挂牌出让宗地诏2026G13地块,面积1.8640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出让年限50年;诏2026G16地块,面积1.1276公顷,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供电用地(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出让年限50年;诏2026G17地块,面积0.3609公顷,土地用途为工矿用地-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出让年限50年;上述地块四至范围以项目建设用地位置图为准。

三、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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