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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诏安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征收土地及拟使用林地预公告

诏征启公告〔2026〕27号

为实施诏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文件精神,现发布诏安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征收土地及拟使用林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拟使用林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征收土地面积7.5417公顷,其中林地面积3.5859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果园 

西至果园

至果园

至空地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桥东镇仙塘村村民委员会。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环卫用地,规划土地用途(林地用途)为环卫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诏安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及林资规〔2021〕5号文件规定。

二、公告期限

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10个工作日),其中拟使用林地公示期限为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3日(5个工作日)。

三、其他事项

拟于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10日由桥东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梳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预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林地林木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征收林地有异议的,请于使用林地公示期限截止前向诏安县林业局反映,联系电话:0596-3323831。

附件:诏安县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用地位置图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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