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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诏安县西梧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变更的批复

诏政综〔2026〕71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福建省诏安县西梧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海域使用变更的请示》(诏自然资文〔2026〕5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建省诏安县西梧二级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的用海变更申请。原批准用海总面积4.5871公顷不变;用海方式透水构筑物和港池、蓄水相应调整变更,变更后透水构筑物面积为0.4006公顷,港池、蓄水面积为4.1865公顷;用海年限与原批准用海期限一致,至2060年11月4日止。

二、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用海变更手续,并做好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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