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设7个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审核审批股)(负责人:沈顺达;电话:0596-3337890;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接待、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督查、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协调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局机关行政事务和国有资产。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相关工作。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涉外法律事务。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审批事项的规范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对外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拟定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负责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审批、备案、转报及相关政策咨询工作。负责窗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制定行政审批管理工作制度。负责县行政服务中心和本局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负责人:沈舒云;电话:0596-3337890;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贯彻执行城乡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和规划。贯彻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督促指导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实施基本养老保险金领取条件、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按规定管理参保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动全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组织实施工伤认定、工伤预防和康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城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金。组织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管制度,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事业保险基本政策和发展规划。贯彻执行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保险基金的调剂。

 

(三)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人:吴耀通;电话:0596-6093317;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四楼)。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拟订人才(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交流合作政策。综合管理回国留学人员来诏工作。负责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管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监督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青年专业人才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青年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服务工作。承办回国来诏安定居专家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

 

拟订全县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完善城乡均等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拟订各类群体就业促进和创业扶持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化建设。

 

组织实施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制度、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依法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和有关突发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县有重大影响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社会公布。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

 

统筹拟订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监察、监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工作,负责县本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指导争议调解组织建设。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职位管理与考录调配股(负责人:高敏;电话:0596-6093319;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政策和政策性安置人员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指导、监督和管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承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县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和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有关事宜。

 

(五)考核奖励及培训股(负责人:林绿虹;电话:0596-6093311;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负责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县政府表彰奖励政策制度。按权限负责以国家、省、市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推荐等相关工作,协调组织以县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评选工作。初步审核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审核和管理。按分工负责国家和省部级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办有关表彰奖励事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纪律惩戒政策,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承办县管有关领导人员的任免事宜。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沈秋婷;电话:0596-6093314;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聘用管理工作,承办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和人员聘用备案事宜。综合管理职称工作,承担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股(负责人:许楚周;电话:0596-6093315;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江滨新区人社新综合大楼三楼)。具体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事业单位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管理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县直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工作。

 

三、局领导成员及分工

 

     吕新国(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诏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工作。


      郑熙(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统战、工会、疫情防控劳动就业、农民工、职业能力建设、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劳动监察、劳务派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失业保险及其经办机构、工伤认定平安建设“四季竞赛、五大比拼”活动、营商环境指标等工作。分管县劳动就业中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伤认定办公室、县职业介绍所联系官陂镇扶贫挂钩帮扶点。及时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应市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劳动关系监察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局营商办、市局失业保险整治办、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市就业服务中心、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陈晓君(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负责行政保障、组织人事、党建、宣传、新闻发言人、意识形态、绩效考核、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党务及支部建设、信访、财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社会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三比一看”指标等工作。分管人秘股、审改工作及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党建办、养老和工伤保险及其经办机构、社会保险及基金监督股、局职工档案室、县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及时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应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审核审批科、机关党委、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李燕红(县退休干部工作站站长)主持县退休干部工作站工作,协助局长负责人事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及人员调配、退管服务、工资福利、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及聘用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管理和纪律惩戒、政府表彰任免等工作,分管职位管理与考录调配股、工资福利与退休工作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考核奖励及培训股。及时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应市局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科、考核奖惩任免科、人事科、市人事考试中心、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

     陈丽荣(一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平安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挂钩太平镇走马村乡村振兴帮扶点。协助郑熙副局长负责工伤认定工作。及时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李鸿惠(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负责人力资源开发、专家管理、人才引进和服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三支一扶”等工作,分管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促进股、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深桥镇扶贫挂钩帮扶点。及时完成局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对应市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专家工作科、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