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秘股(负责人:蔡振林; 电话:0596-3341148;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5楼机关)
综合协调机关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统计、外事、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政府采购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和省、市级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县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2、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人:林焓悦;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2楼机关)
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承办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承担、检查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承担统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承办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面普法。负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3、基层股(负责人:杨嘉鑫; 电话:0596-3340148;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2楼机关)
负责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承担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工作。负责律师监管工作。承担律师执业、律师事务所的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工作,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审核、变更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的执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吴艺芬; 电话:0596-3325148;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2楼机关)
负责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法律援助工作者队伍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服务。负责“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公证监管工作。承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5、社区矫正股(诏安县社区矫正局)(负责人:沈珺; 电话:0596-3340145;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4楼机关)
负责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负责组织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承担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法制股(负责人:徐秀琴; 电话:0596-3335145;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5楼机关)
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监督检查、自由裁量、资格认证、证件管理、体制改革等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承担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承担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工作。参与起草审查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名义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涉法公文的把关复核及备案。承担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和事后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研究和考核工作。承担上级行政方面立法的征求意见、调研论证和反馈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合法性审查工作。参与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听取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等工作。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7、政工科(负责人:林彬鹏; 电话:0596-3341148;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江滨新区景和路人社和司法大楼5楼机关)
根据工作需要,由政工科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协调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建、思想政治和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和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奖惩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