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人:吴静琦; 电话:0596-3322963;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机关有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承担公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会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值班值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府公开、安全保密和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文稿,协调组织综合性调研。负责本系统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维护工作。负责后勤保障、机关效能建设、统计等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编报本单位预、决算,执行年度预算、审核经费支出,落实各类经费及专项资金的使用及管理。负责本单位财务会计、行政性收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票据管理工作。
2、政策法规股。(负责人:郑丽君; 电话:0596-3331642;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组织贯彻执行市场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承担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处罚核审、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3、审核审批股。(负责人:郑雅敏; 电话:0596-6096926;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承担县级市场监督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承担窗口规范化建设与考核,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联合审批的相关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其他登记注册和审批事项。负责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负责行政审批改革的协调、联络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负责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建设工作。
4、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股(执法稽查股)。(负责人:胡文成; 电话:0596-3331640;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稽查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组织查办、督查督办有全县性影响和跨辖区的大案要案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和案件线索管理系统的管理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反垄断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本系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打击传销工作。承担食盐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市场规范管理股(信用监督管理股)。(负责人:沈雄翔; 电话:0596-3331644;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拟订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和应用,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指导拍卖行为的规范管理工作。依法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开展查处合同行政违法行为。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办理动产抵押登记工作。实施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6、知识产权保护股(广告监督管理股)。(负责人:蒲佳樱; 电话:0596-3336039;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及广告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和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传播利用、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依法查处知识产权代理违法行为。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按规定承担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的指导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组织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认定后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7、质量综合管理股(标准计量管理股)。(负责人:沈冠莲; 电话:0596-3358538;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组织实施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推进品牌建设。负责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协助开展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有关事项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产品质量监督工作。承担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对承担监督抽查任务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承检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配合组织实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协助管理县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负责组织开展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标达标和采用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工作。协助开展标准贡献奖评审相关工作。承担管理商品条码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
组织协调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资质认证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计划。组织对全县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指导相关执法工作。
承担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人:沈海周; 电话:0596-3358156;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按照特种设备目录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运用。
9、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人:张冰; 电话:0596-3327711;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承担食品生产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检验工作。承担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研究、生产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国家标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参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生产相关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承担食品、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食品流通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协办食品流通行政许可及相关市场准入制度。承担保健食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协办保健食品流通相关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
10、餐饮服务安全监管股。(负责人:沈俊炳; 电话:0596-3322965;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协办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承担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11、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沈诏英; 电话:0596-3358978;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分析掌握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全县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并协调推进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指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和考核评议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重大宣传活动。组织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2、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陈敏娟; 电话:0596-3358978;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承担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和医疗机构制剂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做好药品品种注册工作;协办医院制剂的初审和医院制剂调剂的初审工作。参与管理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和放射性药品生产许可证。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参与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基本药物目录,监督实施生产、流通环节药品分类管理;依法监管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协办药品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和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互联网流通和中药材市场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集中采购的相关工作。承担化妆品研究、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国家标准;监督实施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参与化妆品生产相关许可和强制检验工作。承担医疗器械研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日常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管理和强制性认证。协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核发并管理。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承担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参与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相关工作;负责药品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工作,配合做好药品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相关性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13、价格监督检查股。(负责人:江钦赐; 电话:0596-3340189;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开展各种价格收费监督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
14、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负责人:李雄斌; 电话:0596-3336315;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拟订实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统一承担12315、12331、12365、12358投诉举报热线的消费者咨询、投诉、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在处置突发性、紧急性的事件中提供指挥调度平台。负责全县消费领域诚信体系、维权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业务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机关党委。(负责人:陈敏娟;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路132号)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