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
内部机构
  

1、办公室负责人:林晓斌; 电话:0596-3322942;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和行政事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综合文稿、信息、调研、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后勤、接待、信访、应急、效能、安全、综治平安、扶贫挂钩等工作;统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办理,在局指导下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绩效管理考评、效能建设等工作。

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发放,指导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版权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综合执法法治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文化、文物、广电、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管理以商品形式进入流通领域的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产品、营业性演出等经营活动;承担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管理;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举报投诉,维护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经营场所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负责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的总量调控;指导文化、文物、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文化股(审核审批股)负责人:沈镇辉     ; 电话:0596-6096755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研究拟订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色文化内涵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对接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重大文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文化艺术研究工作。

拟定全县文化公共服务标准、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文化为民办实事,全县公共文化服务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承担乡村文化振兴与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群众性文化工作。指导文化事业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并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和宣传工作。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并推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传承和宣传工作。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研究拟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协调、监督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负责文化遗产申报管理和开发利用等业务,指导博物馆(纪念馆)业务建设;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承担红色文化相关工作。承担文物统计相关工作。

制定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考古发掘、文物保护维修项目;指导、监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博物馆的业务建设;监督、指导文物行政执法和文物安全管理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关于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和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负责文化、广电、体育、旅游、新闻出版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并做好相关政策咨询工作;承担我县文化、体育、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和文物的行政审批(主要有:营业性演出,出版物的批发“企业”设立、变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审核转报,接收境外卫星电视节目审核转报,文物保护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审批,申办公共游泳场所审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审批等行政审批)。承担省、市委托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

负责县级出版各类出版物的审查审读工作;负责全县印刷行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印刷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印刷行业、出版发行行业、报刊和相关记者证的年检审核工作。

3、广电股负责人:沈荣发     ; 电话:0596-6096766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负责对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全县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管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建设,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输覆盖体系建设。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广播影视公共服务的规划和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承担全县电影市场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广播电视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依法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版权的行政管理工作,对新闻出版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负责报纸,期刊,乡讯、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各类新闻单位、记者站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县级出版各类出版物的审查审读工作;负责全县印刷行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印刷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出版发行零售行业的年检审核工作;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著作权),软件正版化推进工作。

4、体育股负责人:沈建群     ; 电话:0596- 6096763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拟订我县体育事业改革方案和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测试;推动学校、企事业、机关、部队、社区和农村体育工作;制订全县体育竞赛计划和竞赛规程;审批、指导、组织全县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全县运动会,承办省、市体育部门下达在我县举行的体育比赛活动。根据省、市、县竞赛计划、协调、组织运动队参加各类比赛;协调、指导业余训练工作,制订运动项目的设置与重点布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业余训练工作的奖励政策;指导和检查业余运动队伍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指导体育设施建设;负责体育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开展体育宣传,体育科学研究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发展体育教育、培训、评聘体育专业人才;承办等级裁判员、教练员、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的组织、培训事宜,确认全县各运动项目的最高纪录;负责县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

5、旅游股负责人: 林晓斌  ; 电话:0596-3320355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负责全县旅游对外宣传,树立旅游整体形象,打造旅游品牌;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旅游促销活动,扩大对外交往,加强业务交流,开辟客源市场;指导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县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工作和行业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负责全县A级旅游区(点)行业管理;组织指导全县旅游统计、信息分析、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引导旅游业的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和市场秩序,受理旅游质量投诉,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规范旅游市场的经营管理,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制订并实施全县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旅游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考试;组织实施旅游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旅游设施标准、服务标准;负责指导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旅游度假区等评定工作,并负责监督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点)、星级旅游饭店对规定标准的执行情况;做好突发性旅游事件的应急处理;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和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对旅行社及从业人员、导游人员管理和监督,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旅行社经理人员和导游人员年检工作;负责辖区内一、二星级饭店的星级评定和年度复检工作以及三、四、五星级饭店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受理旅游定点单位的申请、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负责县内旅游行业协会的筹建、管理、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