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
机构介绍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介绍
    
  
  诏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负责人:沈淮桂
  联系电话:0596-3322262

传  真:0596-3339112

邮政编码:36350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办公地址:诏安县南诏镇梅园北路1号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范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政策。推进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2、负责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工作,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城镇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住房保障的资金安排,组织实施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承担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县住房建设、住房制度改革和全县直管公房管理。  

   3、负责调控、稳定全县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定辖区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房地产估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与经纪管理等规定并指导执行;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实施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指导和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  

   5、拟订全县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市政、雨污排水、城建档案等)和人民防空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城市道、桥梁、路灯、雨污排水等行业指导工作和设施建设,以及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配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危房改造工作。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县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政策,指导、协调局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8、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9、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推进建筑业发展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指导和监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组织协调本县建筑企业参与港澳台、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

  10、承担全县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1、贯彻实施全县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及科技成果推广,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机制砂的管理和推广工作。  

   12、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牵头协调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化工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通、通风、给排水)的质量管理。  

     13、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