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
机构介绍
  

诏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诏安县新闻出版广电局牌子。本部门由 1个行政单位、12个二级机构及5个内设科室组成。行政单位具体为:诏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二级机构具体为:诏安县广播电视中心(诏安县广播电视局)、诏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诏安县博物馆、诏安县旅游服务中心、诏安县九侯山风景区服务中心、诏安县文化馆、诏安县图书馆、诏安县少体校、诏安县文物非遗保护中心、诏安县老体协、诏安县良峰山广播电视发射台、诏安县潮剧传承中心;内设科室具体为:办公室文化股、体育股、旅游股、广电股

主要负责人:吴炎森、黄绿兰

联系电话:0596-6096750

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冬季);8:00-12:00,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266号

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艺术、文化和旅游市场、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体育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文物)、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电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及人才队伍建设。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国内外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相关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诏安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考古勘探工作;负责国家文化遗产申报、监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道、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与管理的具体工作;依法管理文物流通和社会流散文物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和博物馆方面的科研工作;承担文物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负责全县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和出版物及印刷市场的行政管理,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和违规出版物及各类非法出版活动;依法管理计算机网络出版工作(除网络新闻外);负责全县印刷行业的监管,负责全县著作权工作,依法组织调解查处全县著作权纠纷案,打击侵权盗版行为,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指导全县广播影视事业发展,负责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广播电视播出内容,信息网络传播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内容监管;负责对辖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运行维护、技术监测和安全播出监督管理;负责境内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及设施安装、使用单位的管理;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九)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研究拟订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扶持政策,负责重大文化、体育和旅游项目实施和产业对接,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文化、文物、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和广电等市场的违法行为,查办行政处罚案件、维护市场秩序。指导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体育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十一)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二)指导、管理文化、体育和旅游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文化、体育、旅游交流项目的各项事务。

(十三)协调全县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县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人才的培养,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重大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工作。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促进体育市场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进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交流与合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和成果推广;指导体育教育工作。负责诏安县体育彩票销售管理。

(十五)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十六)指导各乡镇(场、区)制定和实施县域旅游发展规划;指导重点旅游景区、旅游项目和旅游新业态的规划与开发。监测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工作。

(十七)承担规范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十八)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参加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出版环节动漫作品及影视和网络视听中动漫节目的监管,按照网络出版服务管理有关规定对游戏出版物的网上出版发行实施监管。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以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进行审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