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许仲岚
联系电话:0596-332292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季);8:00-12:00,15:00-18:00(夏季);
办公地址:诏安县南诏镇玉良路156号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县政府文件、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上级政府、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处理落实,省、市、县人大常委会、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和处理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二)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县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送县政府的公文;负责县政府文电运转、全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上级驻诏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负责县委、县政府大院机关事务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九)负责收集、编辑、报送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领导有关信息资料。
(十)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县海防管理的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县海防工作,负责县海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政府外事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承担效能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工作,办理效能投诉,实施效能问责;承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