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背景依据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建立红色文化遗存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二、目标任务
公布名录并加强遗存保护和管理
三、主要内容
经漳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通过我县中国人民红军闽南抗日第一支队活动旧址等44处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列入保护名录。
四、关键词诠释
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是指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来,未列入文保的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进行重要历史活动所遗留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遗址、遗迹、场所和实物。
五、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2026年5月14日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臻婷05963323180
解读单位:诏安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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