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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诏安八仙茶(单丛茶)产业提质增效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6-04-10 17:11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为推动诏安八仙茶(单丛茶)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强化产地管理、保障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影响力,构建茶产业、茶文化、茶科技统筹发展新格局,助力茶农增收、茶企增效、茶产业振兴,经2026年第四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2026—2028年,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750万元产业扶持资金,聚焦品牌建设、加工改造、设备更新、茶旅融合四大方向,推动八仙茶产业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与品牌知名度。

三、主要内容

(一)茶叶品牌营销建设

1. 认证奖励:新增绿色食品认证奖1.5万元、有机认证奖3万元;续展减半奖励;新获食品生产许可证奖1.5万元;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标志每个奖2000元。

2. 展会补助:境外展销每场补1.5万元;省内国内展销补0.5万元,省外国内展销补0.8万元。

3. 广告补助:按广告投放费用30%补助,最高20万元。

4. 品牌推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投放公益广告,举办茶王赛、技能大赛、茶文化论坛等活动。

5. 协会扶持:每年安排20万元支持县茶叶协会公共品牌推广、古茶树保护、人才培训等工作。

6. 线下门店补贴:在全国地级市以上城市设立100㎡以上推广门店,连续三年补贴,第一年最高30万元,第二、三年每年最高10万元。

(二)茶叶精制加工清洁化改造

新建1000㎡以上精制厂房,配套设备且符合要求的,每个补助50万元。

(三)更新茶叶机械设备

1. 批量购置农机名录外茶叶机械超10万元,按购款30%补助,最高50万元。

2. 购置食品安全、农残检测设备,按购款30%补助,最高50万元。

(四)茶旅融合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符合规划的茶旅项目,按工程结算审核价50%补助,最高50万元。

(五)扶持管理

扶持对象为茶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严禁多头申报、重复补助,不合格主体三年内不予扶持。

四、关键词诠释

1. 诏安八仙茶(单丛茶):诏安县特色优势茶叶品种,是本次政策扶持的核心产业对象。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本县茶业企业、茶厂(场)、茶叶专业合作社、茶叶家庭农场等经营单位。

3. 多头申报、重复补助:同一经营主体就同一项目向多个部门申报或多次申领同一类型扶持资金的行为。

五、注意事项

1. 产业扶持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重复补助,由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验收。

2. 茶叶质量抽检不合格、农残超标的经营主体,三年内不予扶持。

3. 申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当年补助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类扶持项目,并追究责任。

4. 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按照验收审核细则执行。

六、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吴俊光;电话:18150676166

解读单位: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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