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建立健全城镇地价管理体系,准确、客观反映诏安县土地市场的地价变化趋势和价格定位,保证诏安县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体系适合城市建设和土地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循国家标准《自然资源分等定级通则》(TD/T1060-2021)、《自然资源价格评估通则》(TD/T1061-2021),结合诏安县的实际情况,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为政府宏观调控地价水平、制定地价政策、合理配置土地资产、加强市场管理提供依据。健全土地出让价格形成机制,切实规范土地评估行为,维护土地价格秩序,发挥地价杠杆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主要内容
本次诏安县城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对我县土地级别进行优化调整,并完成县域范围内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工矿用地和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各类型基准地价的更新。
四、关键词诠释
土地级别是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两方面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城镇土地使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的结果,体现城镇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
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对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业服务业、居住、工矿和仓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某一估价期日上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五、注意事项
本轮基准地价修编估价期日确定为2024年7月1日。
六、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告》自通告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诏安县城镇基准地价的通知》(诏政综〔2021〕37号)同时废止。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晨舒
联系电话:0596-3359651
解读单位:诏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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