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时间: 2025年11月11日
处罚文号
被处罚对象
处罚原因
查处地点
查处单位
查处时间
查处结果
备注
诏农(农产品)罚〔2025〕17号
胡*华
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四都镇
诏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11.11
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一、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元;
二、处罚款人民币5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509元(伍佰零玖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