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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5-10-27 11:26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

一、背景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漳政综〔2025〕45号)等文件要求,诏安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坚持实事求是、守正创新,全面摸清新时代我县“三农”家底,客观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乡村建设新面貌、农民生活新变化、农村改革新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政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撑。

二、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1.普查对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2.普查范围: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1.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2.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邱程达;联系电话:0596-3325140

解读单位:诏安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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