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印发诏安县促进商贸业及“诏商回归”工程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近日,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诏安县促进商贸业及“诏商回归”工程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为我县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省、市政策《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闽政办〔2025〕12号)《漳州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漳政办规〔2025〕1号)《诏安县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以及《漳州市促进商务领域内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漳商务规〔2025〕1号)等文件内容,制定文件。
二、出台目的
助推诏安县商贸业发展及鼓励“诏商回归”工程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拉动我县经济增长,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三、主要内容
本措施共分列四大部分七条激励措施:
第一部分培育壮大限上主体,分别为:(一)支持企业升规纳统,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成功纳入统计的企业给予叠加奖励。对新增(新上)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仅限批发、零售业),在上级补助资金基础上再一次性奖励2万元。(二)鼓励个体转企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持续经营半年以上的,每家一次性奖励0.5万元。
第二部分推动“诏商回归”提质增效,分别为:(三)助推意向项目回归发展,对“诏籍”在外乡亲人才落户诏安并完成营业执照办理和场地租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四)培育限上贸易企业,对回诏发展并在诏注册登记的商贸企业按主营业务收入分梯度给予奖励,并对首次纳统且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年销售额达2000万元的电商贸易企业叠加奖励3万元。
第三部分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分别为:(五)支持大宗商品交易集中区及电商产业载体建设,对符合条件的电商产业基地运营主体,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装修及办公设备购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部分激发市场经济活力,分别为:(六)提升楼宇经济效能,对租赁我县办公场地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在诏注册登记商贸业企业,且实现经营实绩并达纳统条件,按实际支付租金分年度给予梯度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七)支持商贸类人才培养,对经审核通过的重点商贸人才公益培训或论坛峰会等活动,按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场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注意事项
本措施所涉及的奖补资金,在不与中央和省、市已出台政策相抵触的前提下,符合本措施规定同时符合省、市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奖补措施,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兑现。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由县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组织实施。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单位:诏安县工信局
联系人:陈 悦
联系方式:15260644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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