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由于我县2018年底实行机构改革,部分成员单位及其部门职责均发生变化。2015年印发的《诏安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新机构职责下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有必要对原预案及时进行修订;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健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体制机制,依法、高效、科学、有序防范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对2015版《诏安县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诏政办〔2015〕171号)进行修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福建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漳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诏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县应急局牵头修订完成了《诏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诏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分为8个章节。
(一)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工作原则和事故分级,细化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统筹规划我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新增特别重大、重大事故的先期处置,明确政府分级响应的程序,特别强调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做好先期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进一步完善指挥体系,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县政府事故应对工作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出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同时,进一步明确相关成员单位职责。根据机构改革,成员单位由原21个部门新增至28个部门,各成员单位职责均按照“三定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三)事故预防预警分级。提出加强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工作,细化预警分级标准,明确预警发布要求等内容。
(四)应急处置。明确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现场指挥、现场处置、信息发布及响应终止等内容,细化现场处置环节的流程、措施等内容,实现科学应对、精准处置。进一步明确响应部门,梳理更新17类常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履行其职责。同时,缩短了信息上报时限,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五)后期处置。对善后处置、保险、经验教训总结、事故调查内容进行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工作的内容及流程。
(六)保障措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救援装备、通信与信息、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基本生活、物资、资金、社会动员、应急避难场所、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七)监督管理。加强预案的宣传教育、应急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对奖励与责任追究内容进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每2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或桌面推演。
(八)附则、附件。明确预案修订、沟通与协作、解释权及组织实施等相关内容,同时要做好相关预案衔接工作。附件增加诏安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流程图,有助于更加直观明晰事故应急响应流程。
解读机构:诏安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 :张云清
联系电话:0596-333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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