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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县统计局“统计基础知识和统计法解读”政务访谈问题征集”的征集结果反馈
2024-08-14~2024-08-26 状态:征集结束

在本次问题征集中,共收到2条问题。

该问题列入访谈内容中,县统计局做了回答:

一、对统计违法最高可处多少罚款呢?

《统计法》第四十一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 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迟报统计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统计法和普通民众究竟有着怎样紧密的联系呢?

联系是很密切的。统计工作所产生的数据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民众的生活。政府根据统计数据来制定各种政策,比如教育政策、医疗政策、就业政策等,这些政策会关乎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在一些大型的统计调查中,民众也可能成为调查对象,他们有义务积极配合,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这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统计工作能够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