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政〔2018〕13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漳政办〔2019〕5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推进农业发展领域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构建形成农业发展领域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并根据农业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以及转移支付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完善。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行业内涉农资金整合。包括:归并设置涉农资金专项,继续探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同步下达资金与任务清单,着力建立与整合相适应的绩效评价制度。
(二)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整合。包括: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逐步实现各类涉农资金的统一规划布局、统一资金拨付、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考核验收,统筹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
(三)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包括:着力加强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库建设,规划管理调剂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四)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加强舆论宣传。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从2024年7月5日起开始执行。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沈夯13959609397
解读单位:福建省诏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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