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诏政综〔2020〕91号)于2020年9月15日经县政府党组会研究通过形成定稿,自2020年10月22日起执行。2024年5月根据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办要求梳理本单位2014年以来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审查是否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
经审查,《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四条涉嫌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十三条第三项第3点的规定。需要废止《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的第四条“申请进入工程咨询机构名单库的评审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乙级以上(甲级、乙级不足的,可考虑丙级) 评估咨询资格,连续 3 年年检合格;(二)近 3 年承担总投资 5000 万元及以上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咨询任务不少于 10 项(特殊行业除外);(三)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经济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40%,获得 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投资)人员不少于 20%。对于特殊事项的咨询评估任务,审批部门可委托特定评估机构承担。” 涉嫌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第十三条第三项第3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的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结合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的有关部署要求,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决定废止《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的管理办法》。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沈秀端 联系电话:0596-3326802
解读单位: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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