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漳信用〔2021〕2 号),持续以企业合同信用公示为载体推动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良好企业获得感、荣誉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 2022—2023 年度“诏安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主要内容
(一)申报条件。设立满三年以上,具有一定规模、较好效益、较高信誉度的企业及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均可进行申报。
(二)评价标准。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评价标准: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社会信誉好。
(三)公示活动程序。1.自主申报;2.初审与考核;3.初选公示;4.正式公示;5.表彰。
三、工作要求
公示活动坚持“谁报名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推荐工作采取由下而上逐级进行。公示活动不收取企业公示费用,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
四、活动结果
同意对达到2022-2023年度诏安县“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条件和标准的“福建铭兴食品冷冻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予以公示。
解读机构: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96-3322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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