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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12-08 17:36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制定背景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的出台,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了适应新的规定,同时也为了满足食安创城评价细则中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我县制定了《诏安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目标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2月14日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十二次会议上指出,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新的《预案》,一是为了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二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三是为了进一步提高《预案》在组织指挥、机制运行、事故分级、响应程序等方面的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预案管理五部分:

(一)总则。明确《预案》的适用范围及应急工作的工作原则。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进行分级,分别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并各自对应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设置,明确县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的成立过程,县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领导或县政府领导同志指定的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下设综合协调组、事件调查组、危害控制组、医疗救治组、检验评估组、社会稳定组、信息发布及新闻宣传组、专家组等若干专项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乡镇(区)级层面组织指挥机制参照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运作模式。明确应急处置技术支撑机构的设置和职责。

(三)运行机制。预案主体内容,包括风险防控、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调查评估和善后处置等5部分内容,提出了运行机制各阶段的工作措施。其中,风险防控部分明确了风险监测、评估、警示和隐患整治中有关部门的职责;预警部分规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分别对应事故分级;应急处置与救援部分包括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事故原因调查、级别调整、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应急结束等阶段的工作措施和有关部门职责;调查评估包括责任调查、总结评估、善后处置等阶段工作措施的有关部门职责。

(四)应急保障。明确人员保障、物资经费保障、医疗保障、科技支撑和社会动员保障中有关部门与社会力量的职责,提出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体系,鼓励企业积极投保。

(五)预案管理。要求各级各有关单位制定本单位预案,规定了预案编制单位应当修订预案的情形。明确县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要求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培训,并规定有关奖惩的情形。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沈诏英

联系电话:0596-3321965

解读单位:诏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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