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22〕14号)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的规定。我局拟制定诏安县立兴实验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现将有关收费标准制定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拟制定收费标准
(一)学费收费标准
初中:12200元/生.学年
小学:8600元/生.学年
学校可根据招生情况、教育质量等因素,实行优惠。
(二)8人间住宿费(含加装空调和水电费)收费标准为930元/生.学年。
二、执行时间
自2023年秋季入学起执行
三、征集意见时间与方式
(一)征集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9 月27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1.来信:请寄至诏安县人民政府大楼三楼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352室,邮编:363500
2.联系电话:0596-3326802
3.电子邮箱:wj3322721@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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