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21〕23号)精神,我局会同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制定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现进行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集内容:《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教育局 诏安县财政局关于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集时间:2022年9月5日至9月9日
三、征集方式:1.通过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意见征集”栏目直接在线提交;
2.来信请寄: 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股,邮编363500;
3.来访请至:诏安县人民政府大楼3楼358室;
4.联系人:陈少明,联系电话:0596-3322721;
5.传真:0596-3322721;
6.电子邮箱:wj3322721 @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附件:《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诏安县教育局 诏安县财政局关于诏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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