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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06-22 17:26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

近日,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诏安县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的起草背景、过程

为更好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5〕5号)、《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计〔2014〕297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4〕146号)和《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贯彻落实省政府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诏政办〔2015〕5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负责《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诏安县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起草工作,并征求10个相关乡镇和11个相关县直单位的意见,并采纳城建部门建议,同时,借鉴龙海、南靖、平和、漳浦等县的做法和多年运行经验,于2017年7月31日提交2017年第三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二、出台《通知》的意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关系农产品安全,关系食品安全,关系饮用水源安全和环境保护,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做好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工作对推进“富美诏安”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任务:力争到2018年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处理场建设单位:福建绿农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三)处理场处理覆盖范围:梅洲、四都、金星、桥东、梅岭、南诏、深桥、西潭、白洋、建设十个乡镇。

(四)落实资金保障。县政府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各项补贴,主要用于如下项目补贴:

1.工厂化集中处理场基础建设补助。2.病死畜禽临时收集点建设补贴。3.病死畜禽收集员基本工资每月补助1500元。4.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给予每头80元补贴。5.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担,大型养禽企业病死禽无害化处理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6.2017年4月1日起,为配合做好2017年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到我县督查工作,按县政府要求进行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处理补助标准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明确责任: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处理场福建绿农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责任;

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应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及其产品监管。

(六)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各乡镇目标责任和考核内容;加强考核评价和督查督办,予以相应的问责或表彰。

(七)执行时间:本实施方案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解读机构:诏安县农业局

解读人:蔡林雄

联系电话:0596-6091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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