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县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壮大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从资金管理的角度结合我县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从而规范资金的使用。本办法需明确以下三点。
一是县财政局和电商办将对本办法所指的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施监督、检查;
二是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三是本办法由诏安县电商办负责解释。
诏安县电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