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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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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17-11-10 10:00 访谈嘉宾: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访谈背景:诏安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就民政民生保障工作以及大家非常感兴趣的话题与网友们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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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持人 2017-11-10 10:01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来到诏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到诏安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就民政民生保障工作以及大家非常感兴趣的话题与网友们进行交流。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05
    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能够在此与广大网友就民政民生保障工作进行互动、交流。
  • 主持人 2017-11-10 10:09
    好,接下来我们开始提问了, 首先请问什么情况可以申请低保?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09
    持有我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 主持人 2017-11-10 10:10
    怎样申请低保?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1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 主持人 2017-11-10 10:11
    我县目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多少?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2
    我县现行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930元。
  • 主持人 2017-11-10 10:13
    如果办理了低保,一个月可以领取多少低保金?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4
    我县现行城市低保人均补助为每人每月386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为每人每月290元。低保金额按照城乡低保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低保标准之间的差额确定。
  • 主持人 2017-11-10 10:14
    低保申请后可以享受多久?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6
    低保按照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根据享受低保对象家庭成员和经济状况变化的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 主持人 2017-11-10 10:16
    我县患病家庭有救助吗?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7
    根据我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对象实施医疗救助。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第二类: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困难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 主持人 2017-11-10 10:18
    怎样申请医疗救助?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9
    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救助对象在新农合报销医疗费用的同时直接给予救助。第三、四类救助对象可向户籍所在乡镇提出救助申请,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审核、公示后,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由乡镇民政部门出具低收入家庭或因病致贫家庭证明,连同医疗救助申请材料上报县县行政服务中心医疗救助窗口办理。
  • 主持人 2017-11-10 10:19
    医疗救助的金额是多少?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19
    按照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的个人负担费用来确定救助金额。对第一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按100%,特殊门诊按60%、第二类救助对象住院救助按70%,特殊门诊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当年度住院救助限额为2万元,特殊门诊救助限额为1万元。第三类对象实行一次性定额救助,具体标准为:个人负担1万以上(含1万)救助2000元;个人负担2万以上(含2万)救助4000元;个人负担3万以上(含3万)救助6000元;个人负担4万以上(含4万)救助8000元;个人负担5万以上(含5万)救助10000元;救助封顶线为1万元。
  • 主持人 2017-11-10 10:20
    患重特大疾病的怎样救助?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21
    患重特大疾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在年度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和上述医疗救助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先由其个人支付,对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救助一次。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合规的前提下,具体的救助标准为:
      1、对第一类救助对象实行差额救助,个人自付部分给予全额救助,救助限额为2万元。
      2、对第二类救助对象实行差额累进救助。个人自付5-10万元部分按10%比例给予救助,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15%比例给予救助,救助限额为2万元。
      3、对第三、四类救助对象实行差额救助。范围内个人负担3万以上(含3万),按个人负担金额2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封顶线为2万元。
  • 主持人 2017-11-10 10:22
    感谢陈局长的回答,今天非常高兴能聆听陈局长为我们解答民政民生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信不断提升的民政民生保障服务能为我们人民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
  • 县民政局局长陈立生 2017-11-10 10:24
    感谢主持人,也感谢广大网友。
  • 主持人 2017-11-10 10:25
    再次感谢陈局长的到来,本期访谈到此结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