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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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清单的通知
2016-11-02 17:19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第十一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明确我县各乡镇政府权责事项共214项(其中11项包含子项34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事项593项(其中134项包含子项802项)。现将诏安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诏安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2.诏安县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清单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161031

 

(此件主动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18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第十一次县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明确我县各乡镇政府权责事项共214项(其中11项包含子项34项);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事项593项(其中134项包含子项802项)。现将诏安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权责清单,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有关部门要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未列入权责清单的其他职责,仍按“三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诏安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2.诏安县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权责清单

 

附件1

附件2

 

 

诏安县人民政府

2016103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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