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3]103号文件)和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事项的有关通知精神要求,由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编制而成的。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门户网(http://www.zhaoan.gov.cn/)和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诏安工业园区管委会写字楼,邮编:363500,联系电话:0596-3302608,传真:0596-3301917,电子邮箱:skq3302608@163.com)。
一、概述
一年来管委会各部门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按照市办2013年工作要点的要求,统一部署,加强组织建设,开展《条例》学习宣传,继续完善指南和目录,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2013年,工业园区管委会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办职能,由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信息公开的本领加强,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目前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全部为兼职人员。管委会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设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2013年,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办能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更新完善公开《指南》,并根据本单位实际参照县政府办分类,采用主题分类法对公开目录进行合理设置,使之更加实际,更加简便,更加高效。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目前管委会按照科学、严肃、形象、便民的总体要求建立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13年专栏页面访问量达3700人次。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办还定期在区公开栏公布重要决策信息,建立了相关的查询制度。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及时转发省、市、县政府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文件,从制度上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转、规范运作。二是建立健全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工作机制。管委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完善了包括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绩效考评内容,并依此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四是按要求完成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及时在网上公开。五是健全政府信息统计制度,按时完成政府信息统计工作,及时掌握政府信息工作进展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情况
分类、分层次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将《条例》学习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与此同时,还利用公开栏、报刊和宣传标语等方式、渠道,广泛宣传施行《条例》的意义和内容,在区营造实施《条例》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全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条,网站公开28条,公开栏公开信息33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2条;规划计划类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条;其它类信息3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要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栏、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网站公开28条,公开栏公开信息33条,向县档案馆、图书馆送交公开的政府信息2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接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说,区管委会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对《条例》精神实质的把握还不够全面,认识还不够深入,公开工作开展总体还不平衡,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依法申请公开信息的还比较少,送交档案馆、图书馆纸质政府信息利用率不高,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质量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以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
(二)改进措施
2014年要按照《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学习《条例》,进一步扩大《条例》宣传效果,建立《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健全检查、考核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二)附表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3年度 |
历年累计 |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33 |
174 |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28 |
164 |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
3、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