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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二O一二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诏政办〔2012〕11号
 
www.zhaoan.gov.cn  来源: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2-02-08      作者: 【字体: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下达二O一二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边贸旅游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2012]8号)和《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财建[2010]1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稳粮增收,支持农民春耕生产,经县政府同意,现下达2012年各乡镇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361.01万元(详见附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资金的分配依据、范围和标准。补贴范围为全县各镇(乡、场)的种粮农民,我县属非粮食主产区,补贴标准为每亩46.55元,种植面积按我县2011年统计年鉴的数据进行分配。
二、坚持镇(乡)行政首长负责制。各镇(乡)要在镇(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镇(乡)纪委、财政所、农技站、镇(乡)农信社要相互配合、密切沟通积极做好本镇(乡)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三、各镇(乡)要认真做好各村、村民小组的测算核定与兑付工作。为保持稳定,各镇(乡)按省定的补贴标准每亩46.55元,下达和发放给种粮农户。各镇(乡)可根据本镇(乡)上报县给财政农民补贴网的数据和本镇(乡)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测算,并将测算核实后的数据以村为单位,将各村补贴面积、标准、金额等相关内容在镇(乡)、村二级进行张榜公示,做到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补贴政策的公开、公正、公平,接受群众的监督举报,各镇(乡)务必在2月底之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四、各镇(乡)的对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必须全部使用中国农民补贴网统一的管理软件直接发放和管理,从补贴工作开始至结束,每旬将本镇(乡)截止到报告期的补贴数据及时报送县财政局经建股,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拨付委托县国库直接支付或委托县农村信用社直接打入各补贴对象在县农村信社开设的“一折通”或“一卡通”帐户。县农信社要全力做好“一折通”或“一卡通”的开户工作,确保补贴补贴对象100%的开户。
五、补贴资金的下达和核定(见附表)
 
(此 件 主 动 公 开)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财政 种粮直接补贴 资金 通知
抄 送:县委办、县纪委办。
     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诏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2012年诏安县各乡镇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元
单 位 名 称
粮食种植面积
补 贴 标 准
补 贴 金 额
梅洲乡
9940
46.55
462707.00
四都镇
18592
46.55
865457.60
金星乡
19958
46.55
929044.90
梅岭镇
13184
46.55
613715.20
桥东镇
31626
46.55
1472190.30
南诏镇
4548
46.55
211709.40
深桥镇
40260
46.55
1874103.00
西潭镇
25338
46.55
1179483.90
白洋乡
30123
46.55
1402225.65
建设乡
9238
46.55
430028.90
红星乡
6720
46.55
312816.00
太平镇
21783
46.55
1013998.65
霞葛镇
12220
46.55
568841.00
官陂镇
27433
46.55
1277006.15
秀篆镇
16643
46.55
774731.65
旅游区
4332
46.55
201654.60
良种场
437
46.55
20342.35
全县合计
292375
46.55
136100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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